似乎半夜三點或者應該稱它為凌晨三點鐘,
這個時間點似乎變成了才是我應該要上床睡覺的時間。
前幾天閒得發慌,提早在九點多就跑去洗澡,
結果搞得我時間大亂,還以為十二點是兩點。
所以就下定決心不再那麼早洗澡了,
根本就像是忽然在四點鐘起床趕去上十點二十的課一樣的大錯大亂。
的的確確,對時間的掌握性相當的差的我啊。(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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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距離感]
行車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,這是耳熟能詳的交通標語,
距離產生美感,也不知道是誰講的,
或許套用在某些時候是很有道理的。
開車時如果前方的車輛距離前一台車輛超過了至少五六個車身,
這時候開在後方的駕駛一定會不耐煩的趕緊超車,
口中念念有詞的,等到超到最前面的時候,
發現那輛車原來是保持著最最安全距離時,
鐵定會也不是破口大罵,心裡總是會低咕幾聲吧。
可見距離過大的時候,也是會招來一些麻煩。
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之間的拿捏又更加巧妙了,
「君子之交淡如水,小人之交蜜如糖」
老祖先是如此詮釋小人與君子交友之間距離的差別。
或許見仁見智,或許不是全對,但是總有這句話的道理在。
「人」,是獨立的個體,有權力保護自己不受侵害。
所以,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確是要保留一點私人的空間,
否則法律為什麼要保護隱私權?
當成天在埋怨說,為什麼某某某我跟他明明是好朋友啊,
可是他卻好像都沒有告訴我什麼什麼事情的時候,
應該想想,難道要如此毫無保留毫無隱私才是「好朋友」嗎?
「好朋友」一定是要完全了解彼此任何一件事情嗎?
我認為不是這樣的,這樣的交友就太偏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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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願者上鉤」
應該是要保持著這種心態。
會變成朋友就一定會變成朋友,
用盡心機成為朋友,這樣是不是太累了?
人生還有很多值得花腦筋的事情,
這樣用盡心機只為一位朋友,會不會殘害太多腦細胞了?
人與人彼此交往過後,真正會變成好朋友的,少之又少。
真的能夠心貼著心的,又能有幾位呢?
喜歡你的個性,欣賞你做事態度,或者是某方面有共同興趣,
就會變成朋友。
但朋友有分成很多種,社團認識的朋友,同班同學之類的等等,
絕對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當自己的好朋友,這樣也太誇張了。
有很多好朋友,想想也挺累人的吧(笑)
對於我來說啦,因為我記憶力不好,
光是朋友的生日就嚴重為難到我了,
因為我會忘記,而且會越接近越容易忘記,屢試不爽。
也不能說我不認真或者是怎樣的等等,
畢竟我也是花很多時間才記起來家人的生日,
所以如果有很多很多好朋友的話,那我一定會大大崩潰。
如果自己認定某某人是你的好朋友,那就是吧!
真誠一點對待別人,還怕沒有好朋友嗎?
狐群狗黨是不好的形容詞,可是他們就是一群好朋友,
可能做的事情是不為社會所接受的,
但是,他們就是「好朋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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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到跟自己合得來的才是重點中的重點吧。
人啊,不太可能自己一個人孤軍奮戰,
這樣好累好累好累好孤獨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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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哼,不知道該怎樣結尾了。(笑)
那就小獅子好棒喔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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