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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似乎半夜三點或者應該稱它為凌晨三點鐘,
 這個時間點似乎變成了才是我應該要上床睡覺的時間。
 前幾天閒得發慌,提早在九點多就跑去洗澡,
 結果搞得我時間大亂,還以為十二點是兩點。
 所以就下定決心不再那麼早洗澡了,
 根本就像是忽然在四點鐘起床趕去上十點二十的課一樣的大錯大亂。
 
 的的確確,對時間的掌握性相當的差的我啊。(笑)

-*-

 [距離感
 
 行車要保持距離以策安全,這是耳熟能詳的交通標語,
 距離產生美感,也不知道是誰講的,
 或許套用在某些時候是很有道理的。
 開車時如果前方的車輛距離前一台車輛超過了至少五六個車身,
 這時候開在後方的駕駛一定會不耐煩的趕緊超車,
 口中念念有詞的,等到超到最前面的時候,
 發現那輛車原來是保持著最最安全距離時,
 鐵定會也不是破口大罵,心裡總是會低咕幾聲吧。
 
 可見距離過大的時候,也是會招來一些麻煩。

 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之間的拿捏又更加巧妙了,
 「君子之交淡如水,小人之交蜜如糖」
 老祖先是如此詮釋小人與君子交友之間距離的差別。
 或許見仁見智,或許不是全對,但是總有這句話的道理在。
 
 「人」,是獨立的個體,有權力保護自己不受侵害。
 所以,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確是要保留一點私人的空間, 
 否則法律為什麼要保護隱私權?
 當成天在埋怨說,為什麼某某某我跟他明明是好朋友啊,
 可是他卻好像都沒有告訴我什麼什麼事情的時候,
 應該想想,難道要如此毫無保留毫無隱私才是「好朋友」嗎?
 
 「好朋友」一定是要完全了解彼此任何一件事情嗎?
 
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,這樣的交友就太偏激了。

 
-*-

 「願者上鉤
 
 應該是要保持著這種心態。
 會變成朋友就一定會變成朋友,
 用盡心機成為朋友,這樣是不是太累了?
 人生還有很多值得花腦筋的事情,
 這樣用盡心機只為一位朋友,會不會殘害太多腦細胞了?

 人與人彼此交往過後,真正會變成好朋友的,少之又少。
 真的能夠心貼著心的,又能有幾位呢?
 
 喜歡你的個性,欣賞你做事態度,或者是某方面有共同興趣,
 就會變成朋友。
 但朋友有分成很多種,社團認識的朋友,同班同學之類的等等,
 絕對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當自己的好朋友,這樣也太誇張了。
 有很多好朋友,想想也挺累人的吧(笑)

 對於我來說啦,因為我記憶力不好,
 光是朋友的生日就嚴重為難到我了,
 因為我會忘記,而且會越接近越容易忘記,屢試不爽。
 也不能說我不認真或者是怎樣的等等,
 畢竟我也是花很多時間才記起來家人的生日,
 所以如果有很多很多好朋友的話,那我一定會大大崩潰。

 如果自己認定某某人是你的好朋友,那就是吧!
 真誠一點對待別人,還怕沒有好朋友嗎?
 狐群狗黨是不好的形容詞,可是他們就是一群好朋友,
 可能做的事情是不為社會所接受的,
 但是,他們就是「好朋友」。

-*-

 找到跟自己合得來的才是重點中的重點吧。
 人啊,不太可能自己一個人孤軍奮戰,
 這樣好累好累好累好孤獨啊。

-*-

 嗯哼,不知道該怎樣結尾了。(笑)

 那就小獅子好棒喔 ~ 



(圖片來源 http://tw.sports.yahoo.com/cpbl/photos_index.html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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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瓜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